各鄉鎮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,各街道辦事處,有關單位:
根據《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平頂山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辦法的通知》(平政辦明電〔2023〕21號)精神,經市政府研究同意,現將我市承擔的平頂山市2023年重點民生實事牽頭單位及責任單位進行明確(見附件1)。
平頂山市直主要責任單位將根據各縣(市、區)重點民生實事完成情況,組織開展7月份“年中”和12月份“年末”兩次部門評價,兩次部門評價結果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,確定每項重點民生實事縣(市、區)評價排名(具體評價標準由平頂山市直各主要責任單位牽頭制定)。各項重點民生實事的牽頭單位及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2023年重點民生實事工作任務,主動與平頂山市各初核單位做好溝通對接,制定具體落實方案,明確時間節點、責任領導、責任人,抓好各項任務貫徹落實。
各牽頭單位每季度末月25日要向市發展改革委上報所承擔的重點民生實事進展情況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依法將重點民生實事納入市政府集中督查內容,每季度通報推進情況,推動各項民生實事按時序進度順利實施。
聯 系 人:王冠豪
聯系電話:18737566551
附件:1.2023年平頂山市重點民生實事指標任務分解表.pdf
2.2023年平頂山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指標驗收標準.pdf
2023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