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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救助范圍
1、0—14歲視力、聽力、言語、肢體、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。
2、具有汝州市戶籍或居住證,有康復需求和康復意愿,并經診斷或評估認定有康復訓練適應指征和有康復價值的0—14歲視力、聽力、言語、肢體、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。
3、肢體殘疾矯治手術年齡放寬到16歲。
4、多重殘疾兒童同一周期內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殘疾類別接受康復救助。
5、優先保障殘疾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的殘疾兒童、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個人自付額度較大的殘疾兒童。
二、申請流程
1、符合康復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,由殘疾兒童監護人(委托代理人)持殘疾兒童的戶口簿(居住證)、康復機構診斷/評估證明、2張2寸免冠照片,填寫《河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備案表》,選擇意向定點康復服務機構,到市殘聯辦理。
2、一個救助周期內原則上不得變更定點康復機構(特殊情況經殘聯審核同意,可變更一次)。
三、救助相關工作
1、康復訓練時間為每年10個月,不足10個月的,可根據本地平均每月補助標準,按救助對象訓練月數補助康復費用(接受門診康復的殘疾兒童參照執行)。
2、視力殘疾兒童訓練時間為5個月,訓練時間以受助兒童本周期內實際到機構之日起,到周期結束期間有效在訓時間計算。
3、康復機構做好每日(月)考勤記錄和康復訓練檔案記錄,并由監護人(委托代理人)確認簽字。
四、咨詢方式
地址:汝州市東花壇東1000米路北殘疾人聯合會二樓東康復部
聯系電話:0375-7132351。